东营广饶县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及条件如下:
面向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纳入住房租赁补贴范围。具体保障条件为: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居住的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申请住房租赁货币补贴。
1、已婚家庭中夫妻至少有一方为广饶县城镇居民户口。
2、城镇居民已婚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满35周岁的城镇单身人员年收入低于37884.8元(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56元的80%)。
3、申请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家庭成员无办企业、无工商登记记录(包括在企业中担任出资额10万元以上的股东等职务)且家庭成员名下无不动产交易过户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我县范围内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福利性住房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
4、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车辆,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为准(同时拥有多辆车的购置价格累计相加计算)。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居住的具有我县城镇户籍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住房租赁货币补贴。
1、具有我县城镇户籍且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车辆,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为准(同时拥有多辆车的购置价格累计相加计算)。
2、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6045.8元(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56元的55%)。
3、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2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毕业年限在5年以内。
4、申请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家庭成员无办企业、无工商登记记录(包括在企业中担任出资额10万元以上的股东等职务)且家庭成员名下无不动产交易过户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我县范围内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福利性住房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
5、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三)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居住的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住房货币补贴。
1、具有我县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且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车辆,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为准(同时拥有多辆车的购置价格累计相加计算)。
2、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6045.8元(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56元的55%)。
3、申请人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2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家庭成员无办企业、无工商登记记录(包括在企业中担任出资额10万元以上的股东等职务)且家庭成员名下无不动产交易过户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我县范围内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在户籍所在地及就业行政区域内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福利性住房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