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的是下列人员:
(一)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执行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THE END